近日,廣州市發改委印發《廣州市氫能基礎設施發展規劃(2021—2030年)》(下稱《規劃》)。《規劃》明確,到2025年,累計建成制氫站3座以上、加氫站50座以上,滿足6000輛以上氫燃料電池車運行用氫需求。
將建成北、中、南三大供氫中心
《規劃》提出,“十四五”階段(2021-2025年),廣州目標新建制氫站1座,累計建成制氫站3座以上;累計建成加氫站50座以上;開展1-2座制氫加氫合建站建設,1-2座儲氫站(或依托制氫站、制氫加氫合建站、加氫站統籌考慮儲氫)有關工作。到2030年,目標新建加氫站50座以上,累計建成加氫站100座以上,形成5座以上制氫加氫合建站布局,3-4座儲氫站布局。
廣州市及周邊地區具有較好的氫氣制備條件,發展氫能產業的基礎良好,目前已有廣石化、廣鋼氣體、林德等氫氣生產企業。2018年,《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產業創新發展的意見》將廣州列為氫燃料電池汽車商業運營、加氫站基礎設施建設等示范試點城市之一。截至2021年4月,廣州已建成加氫站5座,均分布于黃埔區。
為了落實廣州市“一核心、一樞紐、三基地”氫能產業布局,確保氫能產業可持續發展,《規劃》以白云、黃埔、花都、番禺、南沙、從化、增城等區為重點,結合其余各區實際情況,進行氫能基礎設施布局。其中,白云區和黃埔區規劃建設氫能基礎設施數量最多,分別為52座和47座。
在選址上,《規劃》明確了氫能基礎設施應該根據地形地貌、城市規劃、交通規劃及周邊地區人口、居民區分布現狀等,進行總體布局,力求把對相鄰單位和設施的影響減少到最小程度。在符合加氫站相應安全間距要求的條件下,可以在城區建設二級、三級加氫站及合建站。
《規劃》實施后,廣州市將建成北、中、南三大供氫中心,以60公里最優供氫距離考慮,能夠保證基本覆蓋整個廣州市,進而有效地降低氫氣運輸成本。與此同時,廣州市也將基本形成較為全面的加氫站網絡,覆蓋市內主要干線。
到2030年可滿足氫燃料電池車商業化運營需求
《規劃》還提出,在“十四五”期間,廣州將形成3.5萬公斤/天(1.3萬噸/年)燃料電池用氫氣制氫能力,形成不低于4.0萬公斤/天加氫能力(1.5萬噸/年),可以滿足6000輛以上氫燃料電池車運行用氫需求。到2030年,可以滿足氫燃料電池車商業化運營需求。
氫能源具有環境好、安全性強、能量密度大、轉化效率高和使用范圍廣等優勢,對降低大氣污染、改善城市環境和降低能源消耗等也有著重要意義。根據《規劃》,發展氫能基礎設施,以氫燃料電池替代車用柴油機,可有效地減少對自然環境的污染。到2025年,可實現柴油替代10萬噸/年,減少二氧化碳排放29.22萬噸/年。
根據《規劃》,氫能作為具有巨大潛力的產業,對區域經濟的發展和結構的調整具有明顯的推動作用。氫能基礎設施的建設,有利于引導本地的產業投資方向,并且帶動包括下游產業和服務業在內的一大批相關行業,改善就業狀況,有力促進區域城市化進程。
針對氫能基礎設施項目在建設運營過程中可能對環境造成的影響問題,《規劃》指出,制氫站應通過選用碳排放量低的制氫工藝,如清潔能源電解水制氫,有效減少制氫站廢氣、廢水及固廢的排放。同時,建設單位應采取基礎減振、消聲、隔聲等措施,控制設備產生的噪聲危害,使受其危害的人數及程度盡可能地降低。
此外,《規劃》還提出了通過試點示范鼓勵企業先行先試,創新發展模式,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廣州經驗。明確鼓勵新能源制氫項目實施,尤其是利用棄電、棄風、棄光、棄水制氫項目,進而從源頭上實現減碳排放。
記者:黃舒旻
實習生:章語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