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具有提出政策建議,協助政府組織協調行業管理、提供行業服務、反映行業訴求、推進行業自律、規范行業行為、組織市場開拓、做好行業協調、溝通信息聯絡、開展咨詢服務、行業交流、技能培訓、維護會員合法權益等基本職能。主要業務范圍:
(一)提供服務
本會以服務為宗旨,以做好政策服務、協調服務、信息服務、技術服務、培訓服務、咨詢服務、維權服務、行政服務等各種服務為要務,切實代表行業,維護行業、會員的合法權益和共同經濟利益,提供會員需要的其他服務。
1.提供信息服務。編輯協會刊物和網站運營,建立行業信息網絡、資料數據庫、行業專家庫,傳遞政策法規、行業管理信息,收集發布市場行情、商情商務、質量動態、項目動向、行業統計等資料信息。
2.開拓人力資源。對汽車行業職工隊伍的素質和結構進行分析、研究,組織各類專業、技術、職業和崗位培訓。
3.組織市場開拓。加強行業內相關單位間的交流與合作,配合企業尋找商機,為其提升國內外市場競爭能力出謀獻策,為產、學、研成果轉化、產業轉移、配套協作、促進經銷等牽線搭橋。
4.發展國內外同行友好關系。組織多種形式的國內外經濟技術交流、 學術交流,組織開展行業研討、考察、互訪、貿易合作、技術引進和展覽展銷等活動,為企業吸納人才和開拓市場創造條件。
5.促進行業技術進步。組織推廣本行業技術進步成果、先進適用的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裝備,普及安全生產知識,為企業提供各種形式的技術服務。
6.推進品牌戰略。實施技術創新,樹立企業自主品牌,提升行業產品在國內外市場競爭能力。
7.開展咨詢服務。開展區域發展戰略與企業管理咨詢服務,推動行業和企業提高核心競爭能力。接受行業有關事項的論證咨詢;承編區域、企業、產品等調整實施方案,推進行業結構調整優化;指導、幫助會員單位改善經營管理,推進企業體制創新、管理創新;為會員單位資產重組、項目編制申報等提供相關建議和咨詢服務。
8.做好協調服務。客觀公正地調解會員之間、會員與非會員之間、會員與消費者之間涉及經營活動的爭議和矛盾糾紛。參與行業性集體談判,提出涉及會員和行業利益的意見和建議。
(二)反映訴求
9.積極向政府部門反映會員單位對本行業發展、運行的意見和要求。
10.代表行業內相關經濟組織提出反傾銷、反補貼調查或者采取保障 措施的申請,組織行業企業積極應對國際國內貿易糾紛,并協助政府及其部門開展相關工作,組織協調行業企業參與相關應訴活動。
11.積極與政府有關部門溝通協調,參與涉及行業利益的決策,立法的論證咨詢,反映會員的利益訴求,維護會員和行業的合法權益。
12.推進汽車行業知識產權保護和管理工作,協調解決涉及行業重大利益的知識產權問題。
(三)規范行為
13.為加快行業自律與誠信建設,增進業內交流與合作,提高經營水平和服務質量,維護行業和消費者合法權益,積極構建健康和諧的市場環境,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業規章,制定行業自律公約,規范行業和會員單位的生產經營行為,實施規范化運作。
14.促進會員單位誠信經營,維護會員單位和行業公平競爭。
15.推動行業產品認證和企業質量管理體系建設,強化產品和服務質量自律,配合政府監督管理,打擊制售假冒偽劣產品的違法行為。
16.宣傳、貫徹國家經濟工作方針和汽車產業發展政策,組織會員單位學習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加強對會員守法經營、照章納稅的教育和監督。
(四)接受政府授權委托
17.組織行業調查,參與制定行業發展規劃,經有關部門授權,開展行業內重大技術改造、技術引進、投資項目、開發項目的評估和可行性研 究的前期論證。
18.協助政府開展行業統計工作,對全行業及企業的技術經濟運行指標和變化態勢進行分析、研究和交流,為政府和企業決策提供信息服務。
19.參與有關行業標準的論證,參與制訂、修訂行業和企業技術、經濟、管理等各類標準,并組織推進國家有關標準的貫徹實施和監督協調。
20.協助企業搞好質量管理、監督和服務;協助企業加強商標和品牌建設,提高企業品牌知名度。
21.經有關部門授權,組織產品、技術和科研成果鑒定;組織行業管理的有關評審;參與各類資質審查;開展科技項目評估和質量行檢、行評;參與行業生產、經營許可證發放有關工作,督促檢查落實情況;參與車輛生產準入審查,促進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22.參與汽車、摩托車、零部件及相關產品市場的整頓和建設。經有關部門授權,以第三方公正的立場,為各級政府做好采購招標、名牌產品、著名商標等事項的評議服務。
23.開展本會宗旨允許的業務和政府及其職能部門委托或授權的其他事項。
(五)發展行業和社會公益事業
24.本著自立、自治、自養的原則,適當發展社團經濟,參與合辦必要的經濟實體,用以支持行業和社會公益事業的發展。
(六)上述業務中涉及法律法規規章規定須經批準的事項,依法經批準后方可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