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發改委,《汽車產業投資管理規定》已經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予以發布,自2019年1月10日起施行。
經國務院同意,《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2016年本)》中,新建中外合資轎車生產企業項目、新建純電動乘用車生產企業(含現有汽車企業跨類生產純電動乘用車)項目及其余由省級政府核準的汽車投資項目均不再實行核準管理,調整為備案管理。
《規定》還要求,要嚴格控制新增傳統燃油汽車產能,積極推動新能源汽車健康有序發展,著力構建智能汽車創新發展體系。
對于燃油車,要優化其產能布局,推動產業向產能利用充分、 產業基礎扎實、配套體系完善、競爭優勢明顯的省份聚集。汽車產能利用率低的省份和企業應加大資金投入和兼并重組力度,加快技術進步,淘汰落后產能,增強市場競爭力。
對于新能源汽車,《規定》要求要科學規劃新能源汽車產業布局,現有燃油汽車企業應加大研發投入、調整產品結構,發展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汽車等新能源汽車。嚴格新建純電動汽車企業投資項目管理,防范盲目布點和低水平重復建設。新建純電動汽車企業及現有企業純電動汽車擴能項目,應建設在產業基礎好、創新要素全、配套能力強、發展空間大的省份及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推動新增產能向新能源汽車消費需求旺盛和燃油汽車替代潛力較大省份集中。
《規定》中明確將以下燃油汽車投資項目列為禁止建設行列(不在中國境內銷 售產品的投資項目除外):
1.新建獨立燃油汽車企業;
2.現有汽車企業跨乘用車、商用車類別建設燃油汽車生產能力;
3.現有燃油汽車企業整體搬遷至外省份(列入國家級區域發展規劃或不改變企業股權結構的項目除外);
4.對行業管理部門特別公示的燃油汽車企業進行投資(企業原有股東投資或將該企業轉為非獨立法人的投資項目除外)。
而現有汽車企業擴大燃油汽車生產能力投資項目,應符合以下條件:
1.上兩個年度汽車產能利用率均高于同產品類別(乘用車和商用車)行業平均水平;
2.上兩個年度新能源汽車產量占比均高于行業平均水平;
3.上兩個年度研發費用支出占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均高于3%;
4.產品具有國際競爭力;
5.項目所在省份上兩個年度汽車產能利用率均高于同產品類別行業平均水平,且不存在行業管理部門特別公示的同產品類別燃油汽車企業。
對于新能源汽車,《規定》要求要科學規劃新能源汽車產業布局,現有燃油汽車企業應加大研發投入、調整產品結構,發展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汽車等新能源汽車。嚴格新建純電動汽車企業投資項目管理,防范盲目布點和低水平重復建設。
新建純電動汽車企業及現有企業純電動汽車擴能項目,應建設在產業基礎好、創新要素全、配套能力強、發展空間大的省份及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推動新增產能向新能源汽車消費需求旺盛和燃油汽車替代潛力較大省份集中。
新建獨立純電動汽車企業投資項目(含現有汽車企業跨乘用車、商用車類別建設純電動汽車生產能力)所在省份,應符合以下條件:1.上兩個年度汽車產能利用率均高于同產品類別行業平均水平; 2.現有新建獨立同產品類別純電動汽車企業投資項目均已建成且年產量達到建設規模。
而需要新建獨立純電動汽車企業投資項目,《規定》要求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建設內容包括:
1. 純電動汽車持續研發能力,在已有研發機構基礎上,建立產品信息數據庫,提升產品概念設計、試制試裝、試驗檢測和整車運行狀態監控等能力,研制的產品主要技術指標達到行業領先水平;
2. 建設規模,純電動乘用車不低于10萬輛,純電動商用車不低于5000輛;
3. 車身成型、涂裝、總裝等整車生產工藝和裝備,以及車用動力電池系統等關鍵部件的生產能力和一致性保證能力;
4. 純電動汽車產品質量保障、市場銷售、售后服務及車用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管理體系;
(二)項目建成投產后,只生產自有注冊商標和品牌的純電動汽車產品。
《規定》還要求,要加快推進新能源汽車、智能汽車、節能汽車及關鍵零部件,先進制造裝備,動力電池回收利用技術、汽車零部件再制造技術及裝備研發和產業化。主要包括:
1.新能源汽車領域重點發展非金屬復合材料、高強度輕質合金、高強度鋼等輕量化材料的車身、零部件和整車,全功能、高性能的整車控制系統,高效驅動系統、先進車用動力電池和燃料電池產品,車用動力電池等制造、檢測技術和專用裝備;
2.智能汽車領域重點發展復雜環境感知、新型智能終端、車載智能計算平臺等關鍵共性技術,車載傳感器、中央處理器、專用芯片、操作系統、無線通訊設備等關鍵零部件和系統,推動技術研發能力、測試評價能力、軍民融合能力、安全保障能力建設;
3.節能汽車領域重點發展高效發動機、先進自動變速器和混合動力系統等節能技術和產品;
4.動力電池回收利用領域重點發展動力電池高效回收利用技術和專用裝備,推動梯級利用、再生利用與處置等能力建設;
5.汽車零部件再制造領域重點發展高附加值零部件再制造技術和工藝,推動零部件舊件回收和再制造產品質量控制等能力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