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鄭州8月21日訊(記者 楊忠陽) 財政部經濟建設司副司長宋秋玲今天在“2016中國電動汽車百人會夏季論壇”上表示,新能源汽車財政補貼政策近期將有所調整,主要包括:配合工信部在提高技術門檻的基礎上提高財政補貼政策;完善補貼標準;健全監管體系;建立市場化的發展機制。

財政部經濟建設司副司長宋秋玲
一是配合工信部在提高技術門檻的基礎上提高財政補貼政策。宋秋玲說,普惠財政補貼容易使企業患上依賴癥,已經不能適應企業由大變強的需要。強化補貼政策,對促進技術進步、支持規范守信的企業會起到正向激勵作用,在保持2016—2020補貼方案總體穩定的前提下,不斷提高進入推薦車型目錄的企業和產品的門檻,使技術先進、市場認可度高的產品能夠獲得財政補貼,相反的就得不到補貼,推動企業加快技術進步,促進優勢企業做優做強。
二是完善補貼標準。補貼標準應在彌補成本差價和促進技術創新上實現基本平衡。目前,新能源汽車成本隨著規模效應已逐漸下降,部分車型的成本下降較快,有必要根據產業發展、推廣規模、成本變化等因素進一步完善補貼的標準。
三是健全監管體系。目前對新能源汽車行業的監管,應該說還是比較薄弱。無論是企業還是政府相關部門,在日常監管方面確實存在著不少的差距,還有很多的漏洞,監管手段還相對落后,還停留在組織大量的人力、物力現場檢查階段,與新能源汽車的智能化、信息化、網聯化的特點形成鮮明的反差。有必要加快建立基于互聯網的信息監管平臺,應用物聯網、大數據等信息技術手段動態掌握車輛的生產、銷售、安全運行、充電設施的運營情況,新能源汽車產業在這些方面確實有得天獨厚的優勢,地方要發揮監管的主體責任,對車輛上牌、車輛運行、補貼申報的環節要嚴格把關。行業主管部門要強化行業管理,嚴格新能源汽車產品的準入,加大產品一致性的抽查和處罰力度。
四是建立市場化的發展機制。建立市場化的扶持機制是國際的通行做法,也是中長期的政策調整方向。相比直接的財政補貼,借助市場力量激勵和倒逼企業把更多資源投入到產品的研發和創新上,可以避免部分企業對政策的過度依賴和騙補的行為。下一步,將積極配合工信等部門加快建立相關制度,確保財政補貼政策退出后新能源汽車扶持的力度不斷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