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廣東省2009年摩托車出口資質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摩托車生產企業:
國家商務部產業司
廣東省汽車行業協會現受廣東省機電產品進出口辦公室委托,負責本省2009年度摩托車和全地形車整車生產企業出口資質申報材料的匯總工作。根據商務部等五部委《關于規范摩托車產品出口秩序的通知》(商機電發〔2005〕699號)、《關于規范摩托車產品出口秩序的補充通知》(商機電發〔2006〕44號)和《關于2009年摩托車出口資質申報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的有關規定和要求,現就申報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請出口資質企業需提交的材料
(一)填報《2009年度具有出口資質的摩托車和全地形車整車生產企業及其授權出口經營企業目錄申請表》(同時提交電子文本);
(二)符合資質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
1、通過國家發展改革委摩托車生產準入考核并已在《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中公告的資料(文件編號--公告批號頁及企業產品相關章節頁復印件);
2、通過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復印件);
3、通過ISO9000等國家承認的企業質量管理體系認證(復印件);
4、2008年度摩托車整車出口額不少于50 萬美元(以海關統計數據證明為準)或國內市場銷售數量不少于3萬輛(以上傳國家發改委合格證數據為準)。
5、授權出口經營企業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6、全地形車整車生產企業出口資質申報材料:通過ISO9000等國家承認的企業質量管理體系認證(復印件);取得進口國全地形車準入的相關認證(復印件)。
以上需提交的材料(紙質文本)為一式兩份,并加蓋提交企業印章。
二、符合條件需申報2009年出口資質的摩托車生產企業,請在
省機電辦聯系人:吳海平 電 話:020-38819845
附件:《關于2009年摩托車出口資質申報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商產出函[2008]509號)
廣東省汽車行業協會
二OO八年十一月十日
抄送:廣州、江門市機電辦 (注:本通知以電子郵件或傳真發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