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搜狐汽車
2014年9月28日,國務院發布了《關于在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內暫時調整實施有關行政法規和經國務院批準的部門規章規定的準入特別管理措施的決定》(國發〔2014〕38號),放開摩托車業“中外合資生產企業的中方股份比例不得低于50%”的限制,此外,還允許外商以獨資形式從事汽車電子總線網絡技術、電動助力轉向系統電子控制器制造與研發。
對此,發改委內部人士透露,“放開摩托車可以算一個嘗試,為汽車產業發展政策的調整先行實驗,未來不排除汽車合資股比也會在自貿區首先放開。”
其實,關于放開汽車業合資股比限制的信號早已有之,在2013全球汽車論壇上,商務部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司商務參贊陳林語出驚人,他表示國內合資企業對股比的限制確實造成國內外政策的不平衡,開放股比的政策應該提上議事日程。陳參贊同時強調,雖然這一政策短時間無法實現,但是中外合資企業股比放開的可能性完全存在。
此外,該文件還稱,為適應在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進一步擴大開放的需要,國務院決定在試驗區內暫時調整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海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鹽業管理條例》以及《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汽車產業發展政策》、《外商投資民用航空業規定》規定的有關資質要求、股比限制、經營范圍等準入特別管理措施。
國務院有關部門、上海市人民政府要根據上述調整,及時對本部門、本市制定的規章和規范性文件作相應調整,建立與進一步擴大開放相適應的管理制度。
國務院將根據試驗區改革開放措施的實施情況,適時對本決定的內容進行調整。
以下為汽車部分公告明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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