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羊城晚報
“我是廣州人,想將名下外地車牌小汽車轉回廣州,應該怎么辦理?”8日,廣州市民譚先生向羊城晚報記者提出疑問。廣州市交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有關負責人答復,譚先生的這種情況也要申請增量指標。
外地車牌能否改廣州牌?
譚先生由于以前在外市工作,為了方便就買了輛小汽車,上了外地牌。現在他已辭去原來的工作,在廣州一家單位工作。“廣州很快要限外地車了,自己這輛車不知該怎么處理。能不能將外地車牌轉成廣州車牌,手續該怎么辦理呢?”譚先生說。
廣州市交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有關負責人表示,像譚先生這種情況,要先申請增量指標,如果參加搖號或競價獲得增量指標,才可以將外地車牌轉為廣州車牌。
更新指標申請期限為6個月
廣州市民高先生的情況比譚先生更復雜些。他問,能否將自己名下的粵A牌照的汽車轉移到外地,留出一個指標用于購買舊車(深圳牌照)轉入廣州?
廣州市中小客車指標調控管理辦公室答復,按照試行辦法,單位和個人2012年7月1日后轉移、報廢名下在廣州市登記中小客車后,在不改變車輛所有人和使用性質的情形下,需要更新中小客車的,應當自完成辦理車輛轉移、注銷登記之日起6個月內提出申請,直接取得中小客車更新指標,辦理指標證明文件。其間個人不得同時申請增量指標。
個人只有一次上牌機會
廣州市民陳小姐問,如果搖號搖中了,但超過6個月都沒有購買小車,放棄了指標。而《廣州市中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試行辦法》有效期至2013年6月30日止,“過了這個有效期之后,以后實施其它管理辦法時,是不是還有資格重新申請指標呢?”
中小客車指標調控管理辦公室答復,單位和個人應當自取得指標之日起6個月內完成辦理車輛登記手續。逾期未完成辦理的,視為放棄指標。個人取得增量指標后,不得再次申請增量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