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將被終生禁駕
發布日期:2011-04-25 來源:廣東省汽車行業協會 閱讀次數:2540
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22日表決通過了關于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決定,根據修改后的法律,酒后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駕駛員將面臨終生禁駕。
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大幅提高了對酒后駕車的罰款額度和暫扣駕照期限: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同時,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記者羅沙、鄒偉)